一人挽弓,一人挥刃,如同锐利的寒光,插入敌营。

    方楚楚的弓是特制的,短臂软弦,射程短,但射速极高,配上方楚楚近乎神技的出箭速度和准头,疾如连珠,每一箭都直接贯穿了敌人的咽喉或眉心,在片刻之间,就撂倒了一片匈奴骑兵。

    在两军交战之际,骑兵的杀伤力远大于步卒,而匈奴本为游牧之民,惯于马战,他们骑兵的人数和能力更是远胜周人。但这下,一时之间倒下这许多精锐之兵,匈奴人又惊又怒,他们已经注意到了这支前来增援的周人军队,一部分匈奴人马上调转方向,围杀过来。

    在这种贴身搏杀的交战中,寻常将士是轻易不敢动用弓箭的,因为混乱中肯定会伤及己方,只有方楚楚这样的异于常人的神箭手可以做到收放自如,箭无虚发。

    匈奴人愤怒了,试图将她斩杀,凶狠地扑了过来,但没有人能够触及到她。

    阿狼左手持剑、右手持枪,挥臂横扫而过,他的锋刃带着血红的寒光,切开了那些匈奴士兵的躯体,无人可以匹敌。没有什么华丽的架势,只有无与伦比的速度与力量,以及精准而微妙的角度,组合在一起,是疾风、是烈火,劈开了敌阵。

    方楚楚不再畏惧,她的弓箭不停,在刀光剑影的空隙中飞掠而过,阿狼在她的身后,他整个人就是一柄剑,将所有来犯的敌人绞成碎片。

    一远一近,配合默契,两个人的前方很快被肃清。

    郑朝义终于明白方才阿狼说的“跟紧我,别落下”是什么意思。青州增援的骑兵紧随其后,长龙形的队列像一把长长的锥子冲入敌阵,顺着阿狼的攻势坚定地向前推移。

    战马的嘶鸣、兵刃交错的声音、还有士兵愤怒的嚎叫,交错在一起,充斥着人的耳膜,空气中弥漫着黄沙和血腥的味道,浓郁得近乎胶质。

    阿狼的身体里仿佛苏醒了某种兽性的本能,他不用思索,手中的枪和剑如风火疾掠,血光四溅,敌人残肢带着滚烫的温度从他的剑锋落下,这种场景令他感到熟悉而兴奋。

    “阿狼!”方楚楚仍旧没有找到父亲,焦急万分,忍不住叫道,“再快一点!”

    “好!”阿狼大声应道。

    方楚楚坐在他的身前,她大约已经开始累了,喘息得厉害,她的后背是那么热,剧烈地起伏着,偶尔会蹭到他的胸口。

    又香又软,带着一点潮湿的汗。

    阿狼觉得血液在身体里沸腾了起来,不知道是什么缘故,或许是因为快意的杀戮,或许、是因为那咫尺间的温柔香气。